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春季长沙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含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
3. 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4. 长沙市教育局仅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如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咨询、申请(详见附件1),具体要求以区县(市)教育局的通告为准。
二、申请步骤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一)网上申报阶段(6月7日-6月20日)
1. 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3. 网上申报时,仍须选择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地址选择所在区县(市)为确认点(详见附件1)。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6月7日-6月24日)
1. 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与网上申报时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一致,下同)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