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动职称评审破“四唯”、立“新标”是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努力破解职称评审中的“一刀切”、简单化问题。并要求2023年6月底前完成各系列评审标准修订工作。2023年底前,系统梳理地区设置的职称评审专业,形成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主要有以下内容值得关注:
  
  一、“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这主要是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县以下基层开展的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由各地单独制定职称评审条件,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要求,主要考察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工作业绩、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内容。“定向评价”采取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方式。取得的职称限定在基层有效,评审结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管理权限备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不占各地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与常设岗位分开设置、单独管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定向评价”数量、结构的宏观调控。那么对于深入基层扎实工作的人员也是一个优势,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是限定在基层有效,主要目的也是为了留住基层人才,要抓住此次政策,关注当地的评审政策变更情况,积极参评。
  
  二、优化职称评审服务
  
  畅通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自由职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优化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行职称电子证书,加快实现职称评审结果全国查询验证,像目前重庆、四川就已经开始使用电子证书。加强职称评审备案管理、巡视巡查、信息公开、数据监测等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处理职称评审中“说情打招呼”“圈子评审”等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对于职称评审流程更清晰,也更公正,让真正有能力有贡献的人得到该有的荣誉。
  
  三、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
  
  对于新型专业人才的支持也由此可见,国家职称系列保持总体稳定,职称评审专业实行动态调整。通用性强、人才规模较大的评审专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设立。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立新评审专业。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发展实际设立新评审专业,按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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