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新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评审表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查阅下载。 2.申报人提交个人述职报告1份。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教育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述职报告必须是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准的完整职业生涯、业绩成果说明报告。 3.申报人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需提供与在永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报人提交业绩成果材料 (1)业绩成果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能有效证明业绩成果取得的时间、承担的角色和效果。其中项目成果需提供证明本人任职(角色)及获得认可的相关材料,获奖情况需提供标注本人姓名的相关获奖证书材料,科研课题需提供立项证明材料、结题证明材料及标注本人名字的相关人员名单。无证明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评审时一律不予认可。 (2)申报参评初中级职称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外语、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提供经推荐单位(组织)审核盖章的复印件。取得的相关工作业绩成果,应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有全省统一项目信用平台的,须提供相应查询页面。学历证书需提供国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为6个月)2份,1份装订在评审材料中,1份在申报材料时交市职改办备案。 5.申报人参评材料中的复印材料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真实性,审核人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 6.负责推荐的单位(组织)需提供《永州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专场评审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2份(附件3 )。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在申报材料时,1份职称评审工作承办单位,1份交市职改办备案。 7.其他要求。 (1)不作外语等限制性要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具有相应证书或达到某个水平可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赋分或加分。 (2)不搞论文一刀切。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用工作实践中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软课题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开发标准等成果作为其专业代表作,替代论文要求。职称评审时不得以没有公开发表论文,对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晋升职称实行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