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考试说明
一、考试目的
为落实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评价从事不动产和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权属确认与争议调处、不动产登记、咨询代理和产权信息数据开发管理等专业人员能力和水平,为用人单位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及聘用机制提供依据,组织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性质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属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表明其已具备该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
三、考试方式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设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专业实务三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初级职称考试为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两个科目,中级职称考试为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专业实务三个科目。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专业实务题型为问答题、案例分析。
四、考试组织
考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委托湖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
第二章 专业知识
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1.自然资源的概念、特征和类型
2.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
3.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对象、范围和权利类型
4.自然资源登记单元
5.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程序
二、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及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范围
2.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发展历程
3.不动产权利类型和登记类型
4.不动产登记机构及职责
5.不动产登记的原则和程序
三、地籍调查
1.地籍、地籍调查的概念
2.地籍管理制度
3.地籍调查的内容、对象和程序
4.地籍调查成果及管理
四、不动产登记资料及信息管理
1.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
2.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3.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4.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
五、相关行政管理
1.土地管理
2.农村宅基地管理
3.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管理
4.森林、林木、林地管理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
6.不动产相关税费政策
第三章 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主要为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