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报送要求

  (一)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单位)注意事项

  1. 参加职称评审的单位应报送下列材料:(1)按系列分高、中级分别打印《申报评审      年度      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由智慧人社系统导出花名册)。参评高级依次手动增加“单位职数”、“单位排名”“学段”“学分登记证书编号”共4列;参评中级手动增加“单位职数”、“学段”“学分登记证书编号”共3列,填写完整,加盖公章。(2)《长沙市2023年中小学职称评审材料分学科统计表》。

  (二)个人注意事项

  参评人员需填写《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二份),单位和个人不能自行更改或调整表格(不要另加封面封底,确保尾页是偶数页),《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需装订入参评资料。其他材料按“职称评审材料(一)”和“职称评审材料(二)”归类装订成册。

  (三)材料袋标识及规格要求

  1. 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或送审)单位(与公章一致)、申报何系列、申报何职务及何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是否破格,并列出送审材料目录。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需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属地区、学校、学科。

  2. 参评人申报及评审材料最多不超过2个牛皮纸袋(使用厚度不超过5厘米)。每名参评人员应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代表作,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不得超过两篇(部),必须提供原件。若参评人员提供课题,限报任现职以来的课题两项。每名参评人员提供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示范作用共5方面的获奖证书,每个类别不得超过5张。

  3. 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二、评审程序

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学校(单位)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教职改办〔2021〕1号)要求,按照教师个人申报、参评材料初审、学校(单位)考核推荐委员会考核推荐、实地考核、公示推荐结果、公示参评材料等程序,组织评审工作。

(一)个人申报。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作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无须留手印。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