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培养开发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做好人力资源培养开发项目,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培养开发项目(专业技术类)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号,以下简称“湘人社规〔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人力资源培养开发项目(专业技术类)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人力资源培养开发项目(专业技术类)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博士后科研人员支持培养和留学人员来(回)湘创业支持培育等3个类别申报。各类别申报条件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
1.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资助。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10大数字技术领域开展研修培训。参训人员为全省数字技术骨干人员,每个研修班参训人员不少于30人,培训时间按照国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不同学时要求执行。各数字技术工程师国家培训机构根据10大培训主题进行申报。
2.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资助。围绕我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新兴优势产业、特色优势产业,以及省委省政府、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特定任务要求(见附件1),紧扣提升相关行业领域专技人才创新能力遴选主题开展研修培训。参训人员为全省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工作管理人员,每个研修班参训人员不少于5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各省直单位限报1个培训主题,市州根据培训主题关联度酌情申报。
(二)博士后科研人员支持培养
1.博士后科研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报对象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在站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并满足以下条件:热爱祖国,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博士后科研选题与我省科技攻关、产业建设和基础性研究等重点领域紧密结合,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进站及开题时间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在职身份博士后、获省财政支持企业博士后科技创新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2.博士后留(来)湘创业支持培养计划。申报对象为2023年1月1日(含)后出站,在我省自主创办企业的博士后。
(三)留学人员来(回)湘创业支持培育
申报人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从事的创新创业项目符合有关政策法规,与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紧密结合,并满足以下条件:申报人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