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体)局、公安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6号)部署安排,2025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含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及工作惯例,现就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专项计划招生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安排确定。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和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见附件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1)符合我省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中,公安类院校、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院校(专业),以及部属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他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档,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生源不足时,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由我省所属重点高校负责实施,面向全省的农村学生招生。省教育厅商有关部门和高校后按要求确定招生计划。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1)符合我省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2)考生为我省农村学生。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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