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个人述职报告要求 
个人述职报告用A4纸双面打印3份,1份装订在职称评审材料(二)中,另2份不需装订直接放入职称评审材料档案袋中。格式如下: 
述职报告 
姓名:单位: 
第一段写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历任职务职称等。接下来分段叙述思想政治表现,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任现职以来主要科研成果,提出过什么重要建议,解决过哪些技术难题,推广了哪些新技术、新品种,取得过哪些重要成就,对今后工作有何设想和建议,今后努力方向等。述职报告主要突出近5年以来的成果、业绩,正文用仿宋字体三号字号,字数3000字左右。 
二、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材料要求 
仅限提供任现职以来至2021年9月30日完成的工作成果和获得业绩的证明材料,9月30日以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1年度有效参评材料。成果和业绩必须是申报参评人员本人直接参与,奖励证书或成果证明中的名单必须包含申报参评人员本人(凡只有单位名称的,不计为本人成果或业绩,勿复印装袋),要求完整清晰地复印原件,须有验证人签名,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在装订时,一律按照由远至近的时间顺序排列。 
三、参评论文要求 
申报参评人员须且只需指定1篇参评论文,参评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申报参评的专业和从事岗位工作密切相关。参评论文从发表的刊物原件上直接复印2份,复印内容包括封面、目录页和论文全部正文,2份参评论文复印件不需装订,直接放入材料档案袋中。刊发参评论文的期刊原件要放入档案袋中,在原件封面和复印件首页右上角分别标记“参评论文”字样,不需隐去单位和作者信息。 
省市两级人员的参评论文,申报参评人员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在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县及县以下单位人员的申报参评论文,可不公开发表。若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若无公开发表的论文,可提供1篇由本人独自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或解决当地重大技术疑难问题的专项分析报告或主持编写的技术推广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申报参评论文。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要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用工作实践中的发明专利、项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