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湘产专场”产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5号)精神,加强我市园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和推进娄底“材料谷”建设,努力打造以“高端人才引领区、青年人才孵化区、技能人才集聚区、乡村人才示范区”为依托的全省人才副中心城市,经研究,现就我市开展民营企业中级职称专场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范围
凡在我市民营企业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符合《娄底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场评审申报评价标准》(附件1)及农业系列、林业工程专业、政工专业等全省统一的评价办法的民营企业专技人才均可申报参评,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2年6月30日,即195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申报参评途径
全市民营企业专技人才参加中级职称专场评审,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可由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申报,也可由所在行业商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及民营企业推荐。负责推荐的单位(组织)对申报参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在单位进行公示后,报至所在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娄底经开区组织工作局),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娄底经开区组织工作局)汇总申报参评材料并由各县市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娄底经开区组织工作局)进行形式审查后,再报至市职改办。市直接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直接到市职改办申报。
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技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在原单位申报职称,不得参加民营企业专场职称评审。
三、申报参评材料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新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单独装订。可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中心”(2021年1月1日上传)栏目中下载。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年份情况登记表》2份(附件2),1份装订在评审材料中,1份在申报材料时交市职改办备案。
3.《娄底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专场评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2份(附件3)。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在申报材料时,1份交中评会承办单位,1份交市职改办备案。
4.个人述职报告1份。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教育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述职报告必须是代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