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药监局、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测试)的通知》(湘药监发〔2022〕17号,以下简称“1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评审高中初各层级专业理论水平考试(测试)成绩予以公布。
一、成绩查询
1、高中级职称:请参加了高级和中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测试)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卷面成绩和测试总成绩,并自行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2、初级职称:请参加了初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线上测试的考生登录微信小程序(“湖南非临床药学专业职称”)查询本人测试成绩,同时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测试成绩并自行打印成绩合格证明(线上测试后,经各中评委和省药监局职改办审核通过的成绩有效并可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二、合格分数线
高、中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测试)均设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实践能力2个科目,总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考试(测试)总成绩。初级职称专业理论水平测试将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合为一个综合科目,总分为100分。高级和中级职称均按实际参考人数的80%比例确定笔试(测试)合格人员,初级职称按实际参考人数的90%比例确定测试合格人员。各层级各专业笔试(测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分别为:

三、查分申请
如对本人考试(测试)成绩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申请查分的请于8月19日下午5点前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高中级)向省药监局职改办(省药监局办公楼507房间)提出书面查分申请。
四、其他要求
1、高中初各层级成绩合格证明自行打印时间延续至2022年11月30日截止,高级职称考生今年暂不申报参评的也请及时打印,逾期不再受理。
2、成绩合格证明须作为参评材料之一随本人评审材料一并提交,请妥善保管。
3、根据“17号文件”的要求,高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试成绩3年有效(含考试当年),考试成绩按30%的权重系数计入评审综合成绩。中初级测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测试成绩当年有效,并按一定权重系数计入评审综合成绩,其中,中级、初级职称的权重系数分别不低于70%、80%。有缺考、舞弊或成绩无效等情况,成绩计零分或无成绩的均不能进入后续的综合评审环节。
4、专业理论考试(测试)合格且具备了参评业绩条件的专技人员,可按报考专业提交评审材料申报参评非临床药学专业各层级职称。申报人员须认真对照省药监局、省人社厅《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药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