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基层农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潭人社函〔2022〕36号)精神,现就我县2022年度基层农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基层农业林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适用于我县县、乡两级农业林业有关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从事农林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农林企业、农林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的农业林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 二、评审职数基层农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下职数实行比例单列、总量控制,不占各单位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下岗位结构比例。县、乡两级符合条件的农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参评,全县2022年度基层农业林业评审通过的中级职数不超过12个,具体职数根据今年申报参评基层农业林业专业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定,初级不限职数。 三、专业设置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设置农业工程(下设农业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农业信息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5个分支)、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农学、畜牧、兽医、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12个专业。 林业专业技术职称设置林业工程(下设调查规划、园林绿化、森林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经营与培育、水土保持、林业白蚁防治、林业科技推广、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产品加工及检验10个分支)1个专业。 四、评价标准将新理念、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情况,对农民开展培训情况以及参与农业林业农村管理服务情况等作为评审依据,可提供由本人撰写且经单位审核属实的解决当地重大技术问题或疑难问题的专项技术分析,对解决当地生产、科研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分析材料,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作为代表作。 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继续教育、论文、科研等情况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作为评审的参考内容。长期在乡镇工作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并在量化计分时赋予一定权重。 五、申报基本条件(一)年度考核等条件1.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须达合格以上;2.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3.事业单位人员受到行政处分记过或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