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报送基本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统一使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按该软件设定的各类代码,准确完整采集上报申报参评人员基本信息电子档(工作单位栏的信息务必与学校(单位)公章名称一致)、申报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用A3纸打印)。
2.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参评人员基本信息花名册、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情况汇总表(见表2、表3,用A4纸打印,同时提供表格电子稿)。
3.申报参评人员实地考核材料(制作“×××同志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实地考核材料”目录、封面,并按实地考核项目表的排列顺序装订成册)。
4.各市州各单位要加强对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参评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申报参评人员名册、电子信息、评审表、公示材料、其他参评材料及材料袋封面等信息须准确一致。
5.申报参评人员参评资格及评审有效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2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职称评审材料(一)》种类及要求
1.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并且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特殊情况除外)(1份)。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3.任现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证书》和《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4.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幼儿园教师提供送教下乡、送培到县等对口支援工作佐证材料;教研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提供在相应的基层单位或学校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特殊教育学校不作要求)。
5.资历、学历破格者,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6.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
7.任现职以来反映其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现实表现和结论有关材料(各1份)。
8.身份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9.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职称评审材料(二)》种类及要求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参评人员信息表(见表1,主要业绩成果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指导学生和青年教师、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等业绩成果,用A4纸打印,同时提供表格电子稿)。
2.《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见表4,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参评学科(专业)”按“湖南职称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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