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核签章。
20.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材料整理及要求
(一)材料填写及整理的基本要求
1. 贴写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应使用70g以上A4白纸作底。
2. 填写工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的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3. 审查核实手续完备,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
4. 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或送审单位审核,审核人签署审查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6. 送审材料由本人或送审单位自留底稿。
(二)材料整理及装订
送审材料要严格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1. 不需装订的材料
(1) 《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
(2) 《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1份)。
(3) 原始教案、指导方案、班级幼儿成长档案等。
(4) 《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情况公示表》。
(5)《岳阳市中小学资深乡村教师高级教师资格审查表》。
(6) 不适宜装订成册的材料。
2. 装订成册的材料
除上述不需装订的材料外,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应按 “职称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制作 “×××同志申报×××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封面,并按上述规定的排列顺序装订成册。
(三)材料袋标识及规格要求
1. 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参评人员姓名、所在(送审)单位、申报参评何系列、何职称及何学科专业(其中申报参评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并列出评审目录。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参评人员姓名及所在(送审)单位。
2. 送审材料最多不超过2袋,材料袋使用牛皮纸纸质袋,为防止材料袋在转移中破损,不可使用塑料袋和档案盒作为材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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