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评审条件。年度评审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及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国家已出台改革指导意见的,按国家评价标准条件执行;未出台的,执行省里的标准条件。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遵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相关规定。
四、学历与资历要求
通常情况下,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学历与资历
条件如下:
(一)正高级职称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 5 年及以上。
(二)副高级职称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
2.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 2 年及以上;
3.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 5 年及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长期(15 年及以上)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含县)企事业单位工作,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 7 年及以上;
5.获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4年及以上;
6.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超过正常申报年限 4 年及以上,在满足相应职称系列(专业)晋升条件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等单位考核推荐,可直接申报。具体如下: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6 年及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12 年及以上;
(3)具备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13 年及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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