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等。

  提交获奖文件(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项目立项下达文件(该课题所在名单页)、项目立项合同书/申报书(封面、基本情况页、参与者排名页、参与单位信息页、签约页/批复页)、项目结题报告。

  2.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作者署名标注有“共同(并列)第一”,或与第一作者“共同(同等、相同)贡献”等字眼以及共同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仅认定排名第一位,共同通讯作者仅认定排名最后一位。

  提交申报人撰写的论文全文,在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期刊查询的结果界面、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以及在知网等平台检测的论文查重结果。

  3.本人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本专业相关技术规范、卫生标准或诊疗指南。

  提交技术规范、卫生标准全文及相关佐证材料。诊疗指南需公开发表或发布的由行政部门或学术组织通过循证研究形成的能够为患者提供最佳医疗保健服务的推荐意见。

  4.本人主编或参与编写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著作。

  著作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手册类、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提交著作及编著字数等相关佐证材料;多人完成的著作,以署有申报参评人姓名或书中有明确界定的部分为有效材料。

  5.作为主要完成人吸取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

  提交专利证书(以授权公告日为准),申报人撰写的专利简介(2000字以内)以及专利转化的佐证材料。

  6.本人主编或参与编写公开出版发行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作品。

  提交科普作品原文,音频、视频(时长不超过20分钟)及其申报人撰写的作品简介(2000字以内)。

  7.其它成果代表作:人才培养工作成效,包括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含住培医师)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所承担本专业教学课题和所获成果等;作为第一完成人,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

  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提交人才培养报告全文(3000字内)及相关佐证材料;临床病案和护理案例,提交完整的原始病案,需隐去患者个人信息并在本人签名处进行标示;手术视频,提交清晰的、不超过20分钟的手术/操作视频(应含手术/操作主要步骤),以及该手术患者的原始完整病案(需隐去患者个人信息并在本人签名处进行标示)等相关佐证材料。各类报告建议3000字以内,附相应佐证材料。

  参评人员如有多项业绩成果代表作的,可根据获奖等级、排名、期刊影响力等情况自行选择最能代表本人标志性的业绩成果代表作提交。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持市州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单》者,综合成绩加3分。

  (四)科研成果奖项要求

  担任现职以来符合加分条件的科研成果奖项(见附表1)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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