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参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四、材料报送
  
  各县市区、市直各教育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联系人:姚朝霞,谢晓明,电话:0739-5603948。材料报送电子邮箱:3008647@qq.com。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13日;材料报送地点为邵阳市教师发展中心三楼。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3〕284号)规定缴纳评审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在纪检的监督下严格规范中等职业教师讲师职称推荐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本着“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通过组织学习文件,让广大教师了解程序、标准、要求,对标找差,对标努力。要严格按文件要求把好申报材料关,确保推荐工作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规范。
  
  (二)严格责任落实。用人学校(单位)或推荐申报学校(单位)应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分工、具体到人。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所有复印件均须审核人出具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单位)公章。对考核推荐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的学校(单位)和责任人,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学校、参评者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过程监督。中等职业教师讲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要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分级负责的要求做好评审工作。要畅通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广大教师的监督,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机制,申报参评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留存评委会组建单位。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申报参评人员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取得职称的行为,一律撤销其相应职称,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六、其他事项
  
  (一)2023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职称评审投票工作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24日以前(含)。
  
  (二)自2024年起,我省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
  
  (三)其他有关事项按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61号)规定执行。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