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基层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位,受聘担任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农业)、副研究员 (农业)、副教授(农业)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

2.副高职称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正常申报基层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

①具有博士学位,担任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等农业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位,担任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等农业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③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长期(满15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④具有中专学历,长期(满20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⑤破格申报条件参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⑥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未获得初中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参评高级职称:

具有博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6年以上;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12年以上;

具有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3年以上;

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3年以上;

大学专技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5年以上。

六、申报程序

高级职称申报与评审各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即申报人既要网上申报,又要提交纸质材料。

(一)申报渠道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材料:①经单位审查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县市区人社部门集中进行资格审查。②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后报市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业职改办)。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中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①单位审查后报县市区人社部门资格审查。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所在单位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③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后报市农业职改办。其中,生产经营主体中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上报。

(二)各程序中的基本要求

1.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当年度评审通知要求诚信申报。申报人可自主选择参加农业系列职称常规评审或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种类型的职称。

2.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项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代表作、项目等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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