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市场潜力较大;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经营管理能力强,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以后;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严格按照湘人社规〔2020〕1号文件规定的程序予以申报,市州所属企事业单位(留学人员创业园)将申报材料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汇总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和企事业单位、中央在湘单位经本单位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所有申报材料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材料要求。项目申报表格请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对象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可采取实地走访了解等形式,有效甄别申报材料、项目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骗(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
(二)原则上同一项目不重复安排补助资金(培训主题相同或相近,但参训对象不同、培训效应明显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除外)。
(三)严格按照湘人社规〔2020〕1号文件规定的资金用途开支经费。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为确保资金拨付无误,请准确填写财务管理隶属关系(市县或省直一级部门预算单位)。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请于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1-84900076 电子邮箱:zjc509@163.com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综合楼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