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库,从无效库里抽取评委开展职称评审的,当次评审结果无效。
(二)组建要求
1.正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委员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评委库,入库委员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数一般不少于1/3。专业组委员须覆盖高评会所涉及的全部分支专业。
2.评委库一般应按出席高评会(学科评议组)评委人数5倍及以上的比例组建;规模较小的系列(专业)评委库可按出席高评会(学科评议组)评委人数3倍及以上的比例组建。
规模较小的系列(专业)按上述要求组建评委库确有困难的,书面报经省人社厅批准,入库委员可在退休不满5年的专家里择优推荐,入库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评委库中该类委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3.评委库组建应综合考虑入库委员的年龄、专业、性别、体制内外以及地区(单位)分布等因素,打破系统、地区和单位限制。一般每个系列(专业)评委库中,45周岁左右的中青年委员应占1/3及以上。各高评会组建单位应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吸收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领域专家入库。
4.高评会下设学科评议组的,可根据需要单独组建组长库。相应高评会组建单位可在入库委员中进行遴选,将政治品德过硬、专业能力出色、评审经验丰富的评委委员纳入组长库,为每个学科评议组配备5名及以上组长候选人。
5.每名专家最多只能被推荐和遴选为两个系列的评委库评委委员。被推荐到两个不同系列评委库的,推荐花名册中应备注“兼××系列评委库评委委员”。
6.评委库评委委员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次调整,因特殊原因须提前进行调整的,应提交专门书面报告。评委库名单不对外公布。高评会组建单位应采取多种方式对评委委员进行培训,年度评审时须设定不少于半天的培训时间,有针对性地提升其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确认程序
(一)系列(专业)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确认程序
1.审查推荐。入库委员须由2名本学科领域专家实名推荐或基层单位业务部门推荐。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填写《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报市州人社局、省直或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
2.考核汇总。市州人社局、省直或中央在湘单位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后,汇总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分系列(专业)填写《 系列(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