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送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须逐页审核复印材料,审核人须签名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职改)部门印章。未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三)职称评审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对申报人的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项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确认任职年限等,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

五、材料整理要求

(一)所有评审材料均使用A4规格装订成册。材料袋要求统一使用牛皮纸材料袋(加厚型),限2袋(有2袋材料的请在材料袋醒目位置分别标注2-1,2-2),超过规定袋数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材料袋正面须醒目标明申报参评人员姓名、单位、申报参评专业、申报参评级别、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材料袋底部应简明写出申报参评人员姓名、单位、申报参评专业。

(二)职称评审材料(一)为参评资格审查材料,装订目录见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二)为业绩成果材料,装订目录见附件2,业绩成果材料一律按照由远至近的时间顺序排列。

(三)评审材料摆放顺序为:评审表2份、职称评审材料(一)、个人述职报告2份、代表作论文3份(复印件2份)及查重报告、职称评审材料(二)。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所有通过材料和资格复核的申报参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不按期参加面试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评审,面试答辩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将在各场次评审前公布在“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目中,请及时关注。

(二)各申报单位请务必仔细核对职称申报人员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专业等信息并录入系统,上报的纸质花名册与电子版、数据包信息必须一致。

(三)在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贴照片处都请多粘贴一张2寸近照,以便评审通过、发文后及时办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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