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价标准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技术政策、技术法规和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能独立解决本专业的一般性技术问题。提供1篇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专技工作能力要求
提出合理化的工作建议被采纳,具有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独立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县级以上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具备一定的职业技术技能水平或技术革新改造能力,能够解决本工种难度较大的工艺加工、复杂设备、调整维修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并有重要贡献,能较好地传授技艺和培训技术工人。
3.业绩成果要求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在本单位取得业绩、成果、经济效益为主要,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市局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2)参与县市局级1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关键技术研究、方案制定、机电设备的成套技术及安装调试工作,项目通过相关方面的验收。
(3)参与完成县市局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管理及其相关任务2项以上,成果通过鉴定验收。
(4)参与完成县市局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1项以上,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
(5)聘任为技师并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技能人才,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获得县市局级以上技术能手等相当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②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得1项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③获得1项县市局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④在县市局级以上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⑤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较复杂的操作技术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贡献,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破格申报要求。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同时,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并须有至少一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1)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业绩、成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科技进步奖)。
②获得省部级技术能手、市厅级技能大师等荣誉,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2)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
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1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