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满2年;
(3)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5.管理员,须具备大学专科、高中毕业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注:上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二)破格申报。申报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适当放宽前述资历、学历、年限等限制。
1.在档案保管与利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2.在档案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其主要业绩得到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认可;
3.取得的档案相关专业研究成果在省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档案工作创新项目或试点项目,经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鉴定,达到该领域国内先进水平;
5.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
6.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基础性工作。
(三)同级职称转评申报。非档案系列职称的,从事档案工作已满1年,可转评同级别档案职称。取得同级别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任职时间从取得非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起合并计算。
(四)特定人才申报。需具备《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67号)中规定的条件。
(五)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才申报。2022年3月31日(含)之后选派的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2〕14号)相关要求进行,之前选派的仍执行先前有关规定。
(六)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和《省职改办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
(七)部队转业干部(专业技术士官)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首次申报职称,不受资历、原有无职称限制,可比照我市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执行。
四、申报流程
(一)用人单位呈报。参评人员所属单位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问题的报市档案系列职改办。
(二)材料初审。市档案系列职改办对高、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审查通过的确认接收,未通过初审的注明原因退回呈报单位,限时补正后提交。
(三)市职改办资格审查。邀请市职改办对档案系列参评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确认接收,未通过的注明原因退回呈报单位。经审核通过的申报高级职称参评人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