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度的学术成果作为评价教师科研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综合评价教师参与学科(专业)建设、指导青年教师、人才培训、科技推广服务、专家咨询和承担公共学术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二、职数分配

根据省职改办核定职数和学校各职级预报名情况,经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职数初分配如下:

(一)正高:根据预报名情况,学校拟给职数不超过7个。最终职数分配,由职改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按比例对各类别评定职数进行分配。

(二)副高:根据预报名情况,学校拟给职数不超过19个。最终职数分配,由职改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按比例对各类别评定职数进行分配。其中:辅导员预分配1个名额;高级实验师预分配1个名额,当资格审查通过有3人及以上,则投放1个职数。每个学院评定职数不超过2个(不含高级实验师)。

(三)中级:根据预报名情况,学校拟给职数不超过16个。最终职数分配,由职改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按比例对各类别评定职数进行分配。

(四)不能开评的学科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临时调整合并到相近学科组评审。

说明:上述职数将根据申报材料复核合格情况进行调整。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原则上控制在正高40%以内(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参评基数×40%,小数点后去尾数),副高55%以内(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参评基数×55%,小数点后去尾数)。

三、评审要求

(一)申报基本条件。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教学等条件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219号)中“结合我省实际和专技人才转评、参考准备期限,设定2年过渡期。自2024年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规定及《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印发<2022年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校政发〔2022〕38号)(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

(二)职称评审时强调代表性成果权重。评审分值的权重:副高以上职称:校内测评(各职能部门的量化测评)分占40%;专家评审占60%(其中:说课与教案评价占10%(见附件2:2022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副高以上职称评审说课及教案评价方案);问题回答占10%;代表性成果评价占40%)。

讲师:校内测评(各职能部门的量化测评)分占40%;专家评审占60%(代表性成果评价占50%、教案评议占10%)。

代表性成果:参评对象分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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