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教学项目的课程建设项目范围,计15分每项。

(4)省教育工委组织的学生竞赛纳入省级学生竞赛计分范围。

(5)有基金资助的交叉学科研究以通讯作者发表的SSCI论文,第一作者为校内的只能协商一人使用、为校外的计一半分数。

(6)修改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论文的计分办法:2022年12月31日以前每篇计10分、2023年1月1日之后每篇计4分。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继续按照《湖南科技学院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及其《补充规定》(见附件1)执行,若有与上述第(一)条相冲突的项目按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三)个人申报参评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课题项目、进校经费、业绩成果等)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含)。参评材料中年度考核、教学时量、教学效果等所规定的考察年度均按自然年度计算,截止年度为2021年度。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携申报材料到学科(专业)归口的教学学院(学生工作部)进行对岗分类申报。

(二)推荐单位测评、公示、推荐。推荐单位成立职称推荐工作小组,并确定一名材料审核员。职称推荐工作小组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测评考核工作,组织召开职称评审推荐会,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单位内部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三)集中核收申报材料。申报人员与学校预签《专业技术职称聘用合同书》后,校职评办于2022年10月18日-20日在指定材料核收地点(暂定在行政楼513评建办公室)集中核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核收截止2022年10月20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缴费。职称评审收费标准:高级600元/人(评审费400元+面试费200元),中级215元/人,申报认定不收取费用。学校确定参评对象后再另行通知缴费事宜。

(五)面试答辩。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均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要求按《2022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执行。申报人员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申报材料的分类装订及整理装袋等须按有关要求做到规范、完整、齐全。

(二)推荐单位职称推荐工作小组要严把资格初审关,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并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审核员逐一审核原件后在对应的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推荐单位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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