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 三、评审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二份;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一份; 3.单位推荐参评报告一份,事业单位应说明本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及空缺岗位情况,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推荐,如:本单位已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尚有空缺X个,经研究同意XX同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附2021年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盖单位公章)。非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对照职称申报参评条件择优推荐。 4.申报人员的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规定位置; 1张用于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任现职以来的个人述职报告一篇,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一是专业技术工作简历;二是各类培训进修内容、效果;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四是论文或技术报告写作等情况;五是申报理由; 6.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报告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管理科(股)公章,并按上述顺序目录装订; 7.资格证书、聘书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各类培训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而未署名的奖励或集体奖励证书,需由获奖单位出具证明,阐明其个人在获奖项目中起何作用(可分为主持、参加、独立承担); 8.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该证书由人社局人才中心培训部发放,联系电话:7893135),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 9.由技术员晋升为助理工程师的人员须提供技术员职称的评审表(或初聘表,可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或者资格证书,并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表一份(企业人员用)或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事业人员用)。 四、申报中有关问题说明 1.申报材料应翔实、齐全、工整,各栏目要填写正确、清楚。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由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对各类证书、证明、作品复印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评审(空白)材料可自行打印也可到市工信局人事科(市政府大院2号楼309)领取。 3.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逾期不报者年内不再受理。 4.申报材料统一由单位集体报送,申报单位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并提供花名册的电子版。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