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根据现在岗在聘下一评审年度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申请“退多补少”评审职数。

  (三)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要求。继续教育情况、外语、计算机能力不作为申报参评职称的必备条件,可在年度评审量化评审环节,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或作为加分项,用人单位聘任时,可根据岗位特点再作具体规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要求,专技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需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原则上申报参评高级系列(专业)职称的要求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书》,申报参评中初级职称评审的提供《岳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书》。

  部分职称系列(专业)国家评价标准条件对年度考核有明确申报要求的,从国家规定。年度考核结果由评委会评议,可在量化评审环节作为现实表现或工作业绩,赋予评价权重进行量化加减分,也可作为“一票否决”的评议内容。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相关规定。

  (四)基层工作经历要求。部分系列(专业)晋升职称须具备相应基层工作经历,一般如下:

  1.中小学教师系列晋升副高级职称须累计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其中至少有1年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晋升中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

  2.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职称的,应当有累计1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3.农业系列、林业工程专业晋升副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基层一线工作经历。

  (五)年龄要求。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专技人才在申报材料截止日及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材料,也不接受其申报参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技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申报参评年度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职称,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六)其他规定。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和部队转业调入转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参评取得职称,不受资历、台阶限制,根据其工作年限比照相应资历、台阶条件进行申报,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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