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包括讲解、辅导、培训、表演、科普节目录制、科学传播、科普作品创作、科技推广、咨询服务、科技评估等。

 

(2)参与策划、组织、撰写科普培训、科普节目等科普活动的方案,或参与开发科普实验,编撰科普剧本等。

 

(3)科技辅导教师,科技辅导课时量不少于300学时/年。

 

(4)独立撰写相关论文或课题、决策咨询报告、教材教案、策划方案、研究报告、项目报告、专利等1篇(项)以上,或在相关网站发表科技活动信息10篇以上。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 分别按大学专科、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科学传播专业职称。

 

四、破格申报条件

 

(一)破学历申报科普师职称的,须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同时满足科普师职称正常申报的业绩与成果条件,取得助理科普师职称后获下列成果1项以上:

 

1.主持市厅级以上项目2项以上;

 

2.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以上;

 

3.主持项目获市厅级以上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

 

4.主持起草或修订行业(地方)标准、技术规范、法规1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

 

5.作为项目主持人开展科技咨询、科学普及或评估工作,形成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总结性技术报告或研究报告被市级以上宏观决策部门采纳1项以上。

 

(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可直接申报参评科普师:

 

1.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6年及以上;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7年及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9年及以上。

 

五、转评要求

 

已取得其他专业职称的人员,在科学传播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并经单位考核合格的,可转评同层级科学传播专业职称。

 

六、评价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分类制定人才评价标准,突出能力和业绩评价,重点考察成果质量和实际贡献。科学传播专业中级职称采取专家综合评审方式,初级职称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执行。

 

七、评审组织

 

湘潭市科学传播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会)负责本地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职称评审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科协,市社科联参与相关工作。

 

八、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才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确保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申报人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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