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职称评审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复印材料须逐页由所在(送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职改)部门印章。未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5.《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新版)一式两份,不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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