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程师、造价湖南工程师、建筑监理湖南工程师、路桥湖南工程师

  2.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湖南工程师、自动化湖南工程师、机电设备湖南工程师、机械设计湖南工程师、铸造设计湖南工程师、机械制造湖南工程师、采矿湖南工程师、机电一体化湖南工程师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湖南工程师、建筑装饰湖南工程师

  4.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湖南工程师、消防水电湖南工程师、给排水湖南工程师、水利水电湖南工程师、暖通湖南工程师、热处理湖南工程师、暖通空调湖南工程师、化工湖南工程师

  5.建筑电气:电气湖南工程师、电气设备湖南工程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湖南工程师、电子仪表湖南工程师、通信工程湖南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湖南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湖南工程师、电子技术湖南工程师、光电子技术湖南工程师、电子信息湖南工程师

  7.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讲师、园林设计湖南工程师

  8.船舶、冷冻:船舶技术湖南工程师、冷冻湖南工程师

  二、延迟申报对象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三、申报湖南工程师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苏州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业务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正式发表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7.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申报(初定)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10.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资格证书用)。

  11.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各市(区)局职称办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需报送符合有关破格条件的材料及填写破格答辩表。

  上述材料除1、2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内。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