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并将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按要求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测评、公示、资格初审情况及结果须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三)形式审查。由人事代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由湘乡市职改办或湘乡市电力工程行业协会对参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形式审查时,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同时做好材料规范、汇总呈报等工作。审核职称申报资料时,应明确审核责任主体,负责审核的各级责任人(含经办人、复核人、批准人等)须实名签署审查意见,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资格复核。湘乡经开区管委会、湘乡市职改办、湘潭市工程系列职改办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参评人员材料的完整性、真伪、是否符合相关参评条件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

  (五)资格复审。评委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评审下一环节,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准备和顺序要求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按要求填写《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供认定人员的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聘用合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另附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及本人姓名)单位统一装袋提交。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除以上情况外,符合基本申报条件,一律需要参加评审会进行评审,需按以下顺序准备参评材料:

  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不装订,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及本人姓名)单位统一装袋单独提交;

  2.职称申报材料封面(附件3);

  3.评审材料目录(附件4);

  4.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5.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助理工程师的不需要提供);

  6.现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连续4年任现职的聘任书复印件(申报助理工程师的不需要提供);

  8.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等劳动关系佐证材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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