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取得博士学位,同时任中级职务满2年(即2021年1月1日以前取得中级职称);
③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同时任中级职务满5年(即2018年1月1日以前取得中级职称);
④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长期(满15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可申报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特例可参考各系列的申报评价办法。
(2)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中级职称,成绩突出、贡献卓著的,根据其从事专技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系列(专业)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考核推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参评高级职称。具体如下:
①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6年以上;
②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技工作12年以上;
③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3年以上;
④大学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3年以上;
⑤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专技工作15年以上。
注: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参照执行,民办学校、民办医卫机构暂不纳入此类范畴。凡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系列(专业),国家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和规定。
3.申报正高资历要求
申报正高职称需达到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任副高职务满5年(即2018年1月1日以前取得副高级职称),具体以各系列的申报评价办法为准。
四、年度评审相关要求
(一)25个职称系列国家评价标准条件要求所晋升职称须和下一层级职称为同一系列(专业),按照省人社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专技人才转评、参考准备期限,设定2年过渡期。自2024年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
(二)企业博士后2019年12月1日后出站,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表》(见附件4表9),并提供社保流水和博士后证书,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报区职改办申报。
(三)政工系列中、高级职称均实行“考评结合”,申报政工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考试后,才能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
(四)经济、会计系列初、中级实行“以考代评”;副高级采取“考评结合”,必须通过专业考试后,才能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