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我办将不予受理。
2、评审材料原则上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交,确需委托他人申报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申报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评委会组建单位需对申报人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进行复核。为确认劳动关系,原则上要求申报人员当前在申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同时在长沙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从申报当月往前推算)。
(二)申报材料内容
2023新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进申报材料,每份单独胶装)。
申报材料目录: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本科毕业七年,专科毕业九年的参评人员无需提供。
4.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5.外语水平(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此项不做必备条件,如有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6.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此项不做必备条件)。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8.《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9.个人述职报告1份。
10.《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11.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12.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或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
13.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三)整理申报材料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称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3.所有申报材料中除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其他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
4.送审材料限一人一袋。
十一、其他
职称评审收费:职称评审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要求收取。
各参评人员在上报参评材料时,需填制并粘贴《长沙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至资料袋反面,以便资料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