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全面学习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3.认真学习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要求以及相关的社科人文知识,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能胜任本职工作,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工作实绩较好。
4.大专、中专毕业,从事政工满1年认定政工员;具有中专学历担任政工员职务满4年,大学专科学历担任政工员职务满2年或从事政工满3年,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政工满1年认定助理政工师。
(二)认定程序
符合条件拟认定人选填写《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市直及驻张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附工作总结、学历资历证明材料报市委宣传部(市政工职评办)认定,呈送市人社局(市职改办)审定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各区县企事业单位参照此程序,由区县委宣传部(政工职评办)会同区县人社局(职改办)认定。
五、其他事项
(一)政工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于9月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评审资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高级及中级评审职数核准表、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按人社部门时间要求报送。为加强政工专业技术职称的服务管理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在向人社部门报送材料的同时,将参评人员名单向市政工专业职改办报备。政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申报参评材料待评审结束后,退还论文代表作、专著原件和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其它材料不退还。
(二)政工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材料于10月16日前报送至人社部门完成形式审查(市直及驻张单位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查,区县企事业单位报送至区县人社局审查),完成审查后于10月23日前报送至市政工专业职改办(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联系人:宋伟,联系电话:8225027)。
(三)各区县和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加强服务指导,抓好培训和管理,切实发挥好职称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推动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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