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形)。

2.各地在资格复审前,需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报名情况异常时(如本地区或某单位报名人数异常增加、新成立或无资质单位报名人数异常等),住建部门应该配合人社部门利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组织核查,防止非法中介机构扰乱考试秩序。资格复审时必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因为土建专业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个人从业时间有严格要求,资格审查时需要查阅其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审中发现有异地报考人员的,应告知其到单位注册所在地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考试登记表》中“资格复审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条件的,现场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参考。

3.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网上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查阅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长沙建设教育网“通知公告”。

省建工集团员工报考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集中由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进行资格复审。

六、合格确认及证书颁发

(一)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考试合格。考试成绩由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报省职改办备案,省职改办会同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划定合格标准,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领导小组予以网上发布,不再另行发文。

(二)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布本市州合格人员名单。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本市州合格考生《考试登记表》,送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在“省资格考试部门意见”栏内签名盖章。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领取《考试登记表》,该表存入个人档案。

(三)省建工集团发文确认本集团合格人员名单,汇总本集团合格考生《考试登记表》,送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在“省资格考试部门意见”栏内签名盖章,该表存入个人档案。

(四)自2021年起,全省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智慧人社”公众号上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职称电子证书。

七、考试组织

考务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要求进行。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的高考考点或大中专院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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