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县市区)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形式审查时须重点核查公示情况,并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个人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点参考依据。

  (四)评委会组建单位复核。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申报人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负责,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负责复核的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评委会日常办事机构材料复核意见”栏内注明复核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

  各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职称下设分支专业、评审职数申报表格及要求等,均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专题专栏-“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阅下载。

  四、评审要求

  (一)严格方案报备。根据《关于规范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和公示的通知》(湘职改办〔2019〕5号)规定,各高校(含自主、委托、联合评审)职改办应在开评前5个工作日、其他评委会组建单位须在开评前10个工作日,按要求报送年度评审方案,未按要求做好年度评审准备工作并进行报备的,原则上不得开评。

  (二)严格评委抽取。中级评审会开评前1天,在市人社局及评委会组建单位机关纪委的监督下,根据年度评委会组建具体要求,在相应系列(专业)评委库中抽取和通知评委。

  高校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基层系列高评会的评委抽取和通知,在上级纪委驻高评会组建单位纪检组或高评会组建单位本级纪委的直接监督下,按相关要求进行。

  (三)严格标准条件。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严格对标申报评审条件,结合行业实际,按照破除“四维”的要求,制定年度职称评审方案和量化评分细则,合理设置评审权重,科学开展综合评议。不得将学历、论文、奖励等设置过高权重,不得将没有C刊论文发表作为“一票否决”项。所有系列(专业)需将服务基层一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年限效果和实际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为确保评审质量,继续实行比例控制(因需要突破比例控制的,需在年度评审方案中报备),事业单位还须严格执行岗位职数控制。

  (四)严格评审程序。评委会组建单位应科学有序安排评委培训、材料复审、分工初评、面试答辩、小组评议、大会审议等环节。年度评委会采取无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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