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5.高技能人才获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科学传播普及工作3年以上,并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
(四)助理科普师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科学传播普及工作1年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科学传播普及工作3年以上;
4.高技能人才获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科学传播普及工作2年以上,并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大学专科、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科学传播专业职称。
第十条其他相关要求
(一)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应为“合格”以上。年度考核结果由评审委员会评议,可在量化评审环节作为现实表现或工作业绩,赋予评价权重进行量化加减分,也可作为“一票否决”的评议内容。
(二)事业单位人员受到行政处分记过或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民营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部队转业调入转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参评取得职称,不受资历、原有无职称限制,比照我省同类专技人才的条件执行,其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第四章评价基本标准
第十一条学识水平和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要求
(一)正高级科普师
1.学识水平和实践能力(经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及时研究和跟踪国内外科普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实践应用与创新能力和丰富的科学传播工作经验,是省内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能够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拓展业务,在重大业务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上具有独到见解;主持完成所在单位相应级别的科学传播项目或工作项目,业绩成果显著;具备指导团队开展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参评科学传播研究方向的人员,应具备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研究解决科学传播领域的研究课题,在提升科学传播工作效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参评科学传播实践方向的人员,应具备很强的内容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