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不注明意见者,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
(4)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以来获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奖励证书及对应表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5)聘任中级会计师职称后发表的财会方面的专著(大部头专著不装订)、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原件,无此项可不提供。专著、论文要附所在单位盖有公章的检索查重证明。
(6)《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
(7)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无此项可不提供〕。外语要求见湘人社发〔2018〕51号文件附件12《外语、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
(8)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送审)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无此项可不提供〕。计算机要求见湘人社发〔2018〕51号文件附件12《外语、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
(9)继续教育证明(2018年-2022年,无此项可不提供),含以下内容(缺一不可):
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
②湖南省会计管理中心出具的《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证明》(含5个年度专业科目)。
四、接收盲评论文及《单位基本情况表》
我省2023年度会计高级职称评审实行论文盲评。请参评人员将个人论文代表作(1篇)word版(论文中不得包含工作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舞弊。word文件名:作者单位+作者姓名+论文标题+发表刊物+期数+参评职称名,如“省XX集团张XX关于XXX的思考《会计研究》2023年第3期参评高级会计师”)、发表论文刊物页照片、盖有所在单位公章的论文检索查重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hunankjc@163.com)。截止2023年9月28日(含)未将论文发送到指定邮箱的视同无论文。
五、面试
我省2023年度会计高级职称评审面试安排见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预计将于2023年12月进行。
面试分两个环节,一是业绩述职,由申报人员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及近3年来工作学习主要情况,二是根据申报人员材料提问,由申报人员作答。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1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