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到所在的具体单位。
2.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背面粘贴《长沙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附件11),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醒目写上申报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具体名称。
3.职称评审材料(一)和(二)中所提供的复印件和查重报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参评人员花名册使用A3纸,其余材料均使用A4纸。
5.申报材料要求表格均可从长沙宣传网思政建设栏目中政工职评下载。
6.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填报和审核盖章的申报参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其他要求
1.申报高级职称的政工人员在2021年9月30日(含)前达到退休年龄的、申报中级职称的政工人员在2021年10月15日(含)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
2.申报材料的时效高级职称截止到2021年8月20日(含),中级职称截止到2021年10月15日(含),其后取得的职称外语水平成绩通知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1年度政工专业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其中,论文著作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
3.政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4.2021年度全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以前,在此时间前完成评审的,中级职称确认时间为评审通过时间。
5.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材料的填写、审核,确保材料真实、规范、完整。对申报人员进行个人述职评议和工作满意度测评、《评审综合材料》中的“组织考核和推荐意见”的填报,必须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事(职改)部门的干部本人参评的,在组织测评、考核推荐、材料审核等环节,按要求实行回避。
6.各区县(市)委宣传部和市直有关单位在上报材料同时,提交申报人员近期两寸免冠彩照3张,以及由“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生成的《参评人员花名册》纸质表格2份,电子版1份。花名册按事业单位和非事业单位予以区分,并在表头标注。
7.高级政工师职称评审材料上报时间截止到8月20日,申报材料报送市政工职改办(市委714电话:88667345/88668110),评审费按照每人570元的标准(评审费370元、面试费200元)收取,请于9月26日前汇缴至省财政厅非税账户。
(1)转账户名: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2)开户行:长沙银行高信支行;
(3)账号:800108495711011。
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