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23号)要求,现就我区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要求

(一)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3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数字化建设与发展”“统筹安全与发展”“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二、认真开展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化职称改革文件要求,继续教育不作为是否能申报职称的硬性条件,只作为参评中高级职称的加分项,专业技术人员凭各级人社部门出具的《长沙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在中、高级职称评审中可获得加分。

开具学时认定单,需同时完成公需课和专业课的学时要求,2023年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18-2022年(博士参评副高按相关规定执行),参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19-2022年。在湘江新区提交中、高级职称评审资料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提交参评资料时在新区专技处核验学时,并开具学时认定单。 

三、继续教育学习及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湖南省认可的各级继续教育基地或平台进行继续教育学习,也可以通过湘江新区就业网学习,通过湘江新区就业网学习的具体流程如下:

1.报名。电脑端入口:;手机端入口:微信公众号搜索“湘江新区就业网”,关注公众号,点击菜单“公共服务”-“湖南开发大学”-“继续教育”,培训者通过电脑或者手机进入培训主页面后,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学习年度和学习内容。客服电话:0731-82822735。

2.学习及考试。在“个人中心-我的培训班”,点击对应的培训班进行学习。学习完成后,在培训班页参加考试或进入“个人中心”-“我的考试”参加考试,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内容,考试时限为60分钟,考试次数不限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打印证书。学员完成所有课程,且考试合格,即可进入“个人中心”-“我的证书”页,自行打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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