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23号)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要求

  (一)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3年公需科目主题为“数字化建设与发展”“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学时要求。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

  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分)的2/3。

  二、认真开展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定

  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规定,各职称系列、各自评单位在职称评审(聘)时,核实《学时认定单》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2023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跨度为2018—2022年(博士参评副高按相关规定执行),参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跨度为2019—2022年。

  (一)市直单位职称申报人员学时核认。专业科目培训情况由用人单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再由市直主管部门复审确认。市直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参评人员的《登记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培训合格证及专业科目培训合格人员公示名单,于7月17日至8月18日到市人社局专技科统一核验办理《学时认定单》。原则上不接受部门下属单位和个人办理。

  (二)各县市区职称参评人员学时核认。各县市区参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中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使用统一的《学时认定单》。

  (三)其他参评人员学时核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档案托管的人才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到人社部门集中核验办理。

  三、其他要求

  (一)用人单位需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和保障。鼓励用人单位自行开展线下继续教育培训,可结合行业(单位)特点自主选题,专业科目报主管部门备案,公需科目按程序报人社部门备案后组织,培训结果直接认定为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培训所取得的学时予以认可。

  (二)专技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核认并开具《学时认定单》的,本年度进行学时核认时只需提供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和后续年度培训材料。如:办理了2017-2021年学时认定单的,2023年度办理时,提供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和2022年度相关材料即可。

  (三)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等组织公需科目培训的,须将《岳阳市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备案表》和培训方案(培训时间、计划安排、教材、拟培训人员范围)及网络培训教案、培训课件等相关资料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培训。目前已备案可供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网络平台有:岳阳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教育培训网和岳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