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我省广电艺术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材料的报送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方式
(一)申报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文件标准执行。
(二)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首次启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为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准确和评审顺利,方便电子职称证书快捷发放查询,本年度广电艺术专业高级职称申报与评审各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即申报人既要网上申报,又要提交纸质材料,线上申报按省人社厅的要求执行,广电艺术专业中级申报与评审各环节仍然采取线下方式,纸质材料提交流程与往年一致。
二、材料要求
(一)材料目录及顺序要求
申报材料按“职称评审材料(一)”和“职称评审材料(二)”两部分分类整理、装订,并分别附上“XXX同志申报XXX职称评审材料(一)”“XXX同志申报XXX职称评审材料(二)”的封面(破格申报人员须在封面注明“破格”两字)。
评审材料(一)排列顺序: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2.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3.任现职的聘任合同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4.破格材料(仅限破格人员提供);
5.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部队转业人员提供转业相关证明材料,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
6.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供2018至2022年连续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提供2019至2022年连续四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8.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的违纪违规情况(无此项可不提供)。
评审材料(二)排列顺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不加封底,不装订);
2.《个人述职报告》2份(一份装订,一份不装订);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装订);
4.任现职得的专业技术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1份(装订后加盖公章及验证人签名);
5.论文代表作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6.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其他专著、论文及提供评审的有关材料(著作、论文原件可不装订,复印件装订后加盖公章及验证人签名);
7.科研项目及鉴定材料单位验证后的复印证;
8.综合材料(含服务基层相关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9.计算机考试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