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注:原来在任何单位办理过初任和评审职称手续不能再次认定中级,只能走评审程序进行中级申报) 1. 硕士研究生取得学位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如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则可抵减1年,实习期不算工作经历。 2. 博士研究生取得学位当年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即可认定。 3. 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设白蚁防治、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翻译、出版、计算机软考系列(专业)不进行认定,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请关注各主管部门的考试通知。 4. 政工系列中级须先参加政工系列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能提交初任材料。 材料要求: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2份。(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请在评审表第7项破格申报或其他情况说明,写明“* 同志系我单位聘用人员,不占本单位编制和职数”的意见并签字盖章。) 3.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 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在职 研究生只需提供学位证。 4. 1寸彩色标准证件照4张。 5. 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含20221年10月至2023年12月31 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博士毕业生需提供最新签订含2024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 硕士毕业生需提供2021-202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博士毕业生提供2023-2024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2023年度暂未考核的免于提供。 7.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教师系列职称初任)。 8. 政工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政工系列职称初任)。 9. 硕士毕业生提供近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 格证》。博士毕业生提供近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不做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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