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湘产专场”产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办发〔2024〕33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72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烟花爆竹产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参评范围

凡在我省烟花爆竹生产重点县市(浏阳市、宁乡市、宜章县、临澧县、醴陵市、攸县)等相关企业从事烟花爆竹专业工作、符合《烟花爆竹产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申报评价办法(试行)》(附件1)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报参评。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民营企业专技人才申报参评职称,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 2024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技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为确认劳动关系,原则上申报人需累计在湖南省企业缴纳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且在申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因征地拆迁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应提供现单位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单位工资流水。确还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注:从下发申报通知当月往前推算)

二、申报参评途径

高级职称申报审核包括个人申报、单位初审、形式审查、材料复核等环节。参评人员按属地化原则,通过所在单位申报参加烟花爆竹产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

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参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报送至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形式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烟花爆竹产业高级职称评审办。

三、申报参评材料和面试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式2份,单独装订。

2.《个人述职报告》1式3份,1份装订在评审材料中,另外2份单独装订。

3.申报者个人认真对照《烟花爆竹产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申报评价办法(试行)》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外语、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复印件,取得的相关工作业绩成果,应按照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有全省统一项目信息平台的,须提供相应查询页面。材料应编辑成册并按要求制作目录和封面,所有申报材料须经推荐单位审核签章后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

4.《从事烟花爆竹工作年份情况登记表》(附件3)1份,此表为从事烟花爆竹产业工作连续25年或30年及以上,破格申报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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