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湖南工程师职称评审: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湖南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大专毕业,取得助理湖南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并取得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

     ⑵、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湖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⑶、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湖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⑷、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湖南工程师5年以上。

     ⑸、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⑹、取得地方(乡镇)中级2年以上或地方高级1年以上。

     破格人员均应对照破格条件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称面试答辩表》,参加面试。专业工作年限按实计算到今年年底。

 

二、申报湖南工程师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两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业务总结,工作项目经历提供三到四个,会议纪要,竣工验收报告等。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等2篇以上。

     7,省、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

 

     8,助理湖南工程师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9,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申报(初定)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从事专业的培训上岗证书、职业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10,身份证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11,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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