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湖南省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一)材料目录及顺序要求
申报材料按“职称评审材料(一)”和“职称评审材料(二)”两部分分类整理、装订,并分别附上“×××同志申报×××职称评审材料(一)”“×××同志申报×××职称评审材料(二)”的封面(破格申报人员须在封面注明“破格”两字)。
评审材料(一)排列顺序: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2.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3.任现职的聘任合同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4.破格材料(仅限破格人员提供);
5.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部
队转业人员提供转业相关证明材料,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
6.申报副高职称人员提供2016至2020年连续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提供2017至2020年连续四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2020年的可免于提供);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8.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的违纪违规情况(无此项可不提供);
9.《播音员主持人证》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截止2020年
12月31日未满45周岁的参评对象须提供,45周岁以上的参评对象暂不作要求);
10.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播音、主持节目的影音资料(统一报送DVD,本人播音、主持节目的语音不得少于5分钟)。
评审材料(二)排列顺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不装订);
2.《个人述职报告》(1份);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
5. 论文代表作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无此项可不提供);
6.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其他专著、论文及提供评审的有关材料(著作、论文原件可不装订,复印件单位验证后装订);
7.科研项目及鉴定材料单位验证后的复印证;
8.服务基层相关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9.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10.计算机考试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11.继续教育合格材料(无此项可不提供)。
另外,参评副高职称人员须按照规范格式(见附件)提供盲审论文1篇及论文发表的书、报、刊原件。盲审论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体现作者身份的信息,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文件名为作者单位+作者姓名+论文标题+发表刊物+期数,如“XX电视台张X关于XXX的思考《电视指南》201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