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以上。

三、中级职称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级)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 2 年及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级)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 4 年及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级)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 4 年及以上;

5.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3 年及以上;

6.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获得初级职称,但成绩突出、贡献卓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超过正常申报年限 2 年及以上,在满足相应职称系列(专业)晋升条件的基础上,经由民营企业等单位考核推荐,可直接申报。具体如下:

(1)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6 年及以上;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7 年及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9 年及以上。

四、初级职称(助理级)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1 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员级),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

4.具备中专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员级),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及以上;

5.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2 年及以上。

五、初级职称(员级)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或中专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1 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