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6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月17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二、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二)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三)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1年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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