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77号)、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邵人社函〔2021〕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工程系列职称作为全市专业技术职称之一,执行与其他系列相同的职称管理政策,2021年度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邵人社函〔2021〕37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标准条件

2021年,我市工程系列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2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1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3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地勘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1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9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等文件标准条件,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标准条件组织申报。

三、材料要求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1.评审材料目录(一);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

3.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5.破格申报人员的破格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

6.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转入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转业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

7.近5年(2016—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

8.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9.取得现有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10.申报人员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通过人事代理的事业单位外聘人员提供);

11.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加“xx同志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封面)

(二)职称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2.评审材料目录(二);

3.个人述职报告;

4.《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原件;

5.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奖励、荣誉证书,鉴定材料复印件;

6.任现职称以来的论文代表作1篇(附查重报告)或本专业技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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