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职改办统一部署,2021年地勘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仍按2020年度申报评审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按照《湖南省地勘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职改办〔2018〕15号)中有关条件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材料的准备、整理、装袋,详见《2021年度地勘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要求》(见附件1)。表格可在《湖南职称表格(2020版)》(附件2)中下载。
三、材料送审程序和报送时间
申报评审材料送审程序按《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77号)文件要求执行。
各单位集中统一报送材料时间为2021年9月29--30日,具体地点待省职改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