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码),相关信息用白色纸条同时体现在封底。
(二)时间要求
1.个人申报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截止至材料报送日,即2022年6月30日(含),任职时间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执行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文件精神,专场评审缴费标准为215元/人(其中推荐部门15元/人,中评会承办单位200元/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缴纳。
2.申报材料请于6月30日-7月1日报送至娄底市人社局(详细地址:市人社局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人事人才”窗口,联系人:彭靖,联系电话:0738-8216030),逾期申报一律不受理。
四、申报参评要求
各县市区职改部门、娄底经开区组织工作局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场评审工作,按要求组织推荐申报参评,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专技人才积极申报并提供优质服务。
(一)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诚信参评,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实、准确、有效,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对申报参评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参评人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表》(附件4)。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
(二)申报参评材料应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及申报材料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娄职改办〔2019〕04号)要求由单位(组织)审核后进行公示。负责推荐的单位(组织)应对申报参评原件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复印材料须逐页由所在(送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审核人须实名签字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职改)部门印章。未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对协助造假的企业、单位、组织或个人,给予通报并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外语、计算机证书、继续教育材料、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予以取消资格。
(三)评审流程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专场评审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设定一定的评审通过比例或名额,确保评审质量。中评会组建及管理、申报材料审核、备案和公示严格按照《关于组建部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立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通知》(娄职改办〔2019〕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及申报材料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娄职改办〔2019〕4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评审操作严格执行相关纪律。专场职称评审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